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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业技术学校中试行评定技术操作专业初级资格的有关意见

 
有关单位:
为我市振兴现代制造业,加速培育制造业技术操作人才,引导和鼓励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多技能发展、多途径成才、多种资质凭证就业。根据我市制造业技术操作人才评价工作的精神,现就部分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试行技术操作专业初级资格评定工作,明确如下意见:
一、申报条件:职业技术学校技术操作相关专业中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可在规定的学制期内毕业;
2、有半年以上技术操作实习经历;
3、取得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级(相当)以上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
二、评定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合格;
2、了解与本技术操作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初步掌握常规的技术操作原理、方法和步骤,具有承担技术工作的能力;
3、能正确使用与本技术操作业务有关的仪器设备,在有关人员指导下,可完成一般的工作任务。
三、评定方法
采用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与学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评定技术操作专业初级资格。
四、评定程序
1、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学校集中报盘后到市职改办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2、考核:学校负责对申报人员思想品德、实际操作技能水平进行考核,并填报考核意见。
3、测试: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中心负责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采取闭卷方式,分专业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
4、核发证书:市职改办划定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对思想品德、操作技能考核、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三项合格者确定其技术操作专业初级资格,并下发任职资格文件,颁发资格证书。
五、对工作要求
1、各试点学校须组成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确定考核办法,报送考核结果;负责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的考务组织和相关工作。
2、被评定为技术操作专业初级资格的毕业生,可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档案可由学校集中送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人事代理服务。各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做好评定结果的使用和岗位聘任工作。
3、2004年在武汉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武汉市机电工程学校、武汉市二轻工业学校、武汉市交通学校等四所职业技术学校进行试点。各校评定专业及工作安排见附表。
4、操作技术专业初级资格评定费按鄂价费字〔2001〕302号文规定执行。
5、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技术操作专业初级资格评定是一项新的工作。各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及组织工作,把评价与教学工作有机结合,促进在校学生学技术、练本领,以适应或达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技能要求。
6、试行中的问题请及时与市职改办联系,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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