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专业介绍 > 信息内容

专业介绍

建筑类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  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上。

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本站专业代理合法委托申报服务!详细咨询电话:027-5111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