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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农林水一线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有关印发《加强武汉市农林水一线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武职改办〔1997〕22号1997年7月18日
各区、县人事局,农业各有关单位:
市职改办经与市农委等有关部门协商,拟定了《关于加强武汉市农林水一线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有关加强武汉市农林水一线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职称工作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做服好务,加快农业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调动我市农林水一线科技人员的积极性,现对在县级乡镇农林水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县及乡镇农林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各区、县政府人事(职改)部门与农林水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关于完善武汉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试行意见》(武职改办〔1997〕18号),落实组织好乡镇农林水一线科技人员经常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每年检查落实县及乡镇农林水一线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时解决设岗中的实际困难,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上要引导向第一线适当倾斜,对乡镇农林水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按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在技术难度较高、责任较大的岗位可设置高级职务和中级职务,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在一线岗位做贡献,推进农业科技革命。
各区、县政府人事(职改)部门与农林水行业主管部门每年检查县及乡镇农林水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落实情况,需专题报市职改办备案,方可开展农业技术系列经常性评审。
二、适当调整县及乡镇农林水一线科技人员“答辩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1、大专毕业后在农林水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参加专业培训或进修累计达2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业绩突出,在任职期内履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者,可推荐“答辩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中专毕业后在农林水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参加专业培训或进修累计达2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业绩突出,在任职期内履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者,可推荐“答辩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3、中专(或高中)毕业后在农林水一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担任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在任职期内履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者,可推荐“答辩晋升”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从实调整农林水一线科技人员“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县及乡镇中少数虽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条件,但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骨干,符合下述条件,可破格推荐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1、任中级职务以来工作成绩优异,任职期内履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并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2项者,可破格推荐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授予的科技拔尖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或农业推广工作先进个人;
(2)武汉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武汉市设定丰收计划奖或星火计划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或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书面交流)2篇以上本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4)直接主持市级以上农业工程项目或重要课题的主要专业学术工作,其工程的技术水平与工程质量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5)系所辖区域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推广面积占当地可推广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或粮、棉、油等种值业增产幅度达10%以上,社会效益显著(100万元以上),并经市业务主管部门与统计部门的认可。
2、任助理级职务以来工作成绩优良,任职期内履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并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2项者,可破格推荐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区、县级以上政府或部门授予的科技拔尖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或农业推广工作先进个人;
(2)武汉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区、县级农业丰收计划奖或星火计划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在区、县级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或在区、县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书面交流)2篇以上本专业有实用价值的论文;
(4)直接承担区、县级以上农业工程项目或应用课题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其工程的技术水平与工程质量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经区、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可者;
(5)系所辖区域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推广面积占当地可推广面积的五分之一以上,取得直接经济效益30万元以上,或粮、棉、油等种植业增产幅度10%左右,社会效益显著(60万元以上),并经区、县业务主管部门与统计部门的认可。
本意见自下达之日起开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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