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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交通运输专业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交通运输专业工程师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法规,了解相关知识及本专业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的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技术的问题,业绩较显著,取得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中取得较好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初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道路与桥梁的规划、勘察、设计、科研与技术开发、工程管理、施工、监理、养护和从事汽车运输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车辆检测、公路机械运用与管理;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标准及规范编制、定额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施工、监理、维护、港口机械应用以及从事地方铁路运输专业的组织调度、机务管理与维修、电器工程、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科研与技术开发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过二个以上省级或三个以上市级公路规划项目,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2、参加完成过三个以上大型或四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3、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本岗位的外业或内业工作。
  4、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区域性布局规划、水系航运规划或二个以上综合性港口、内河航运规划项目,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5、参加完成过三个以上大、中型或五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测量或勘探,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6、参加完成过二个以上大、中型或四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7、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三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8、独立完成过车辆或公路机械主要零部件的测绘和制图,或主持完成过一项以上相当于电动轮胎螺母拆装机等一般难度的专用保修机具的设计,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一项以上汽车运输企业的设计。
  (二)从事科研、技术开发工作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省(部)级或二个以上市(厅)级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2、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技术引进及推广项目,或二个以上车辆、公路机械,或其他技术改造项目,并承担主要部分的专项技术工作。
  (三)从事施工、监理与管理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省级行业标准、定额或规范的制订和修订,并完成部分章节的撰写。
  2、参加完成过五个以上大型项目,或十个以上中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审核,并提出本岗位的审查意见。
  3、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大型或二个以上中型项目的工程管理、施工或监理,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4、作为技术骨干承担过一项以上高速公路或二项以上一般公路的大、中修工程。
  5、作为技术骨干承担过一个以上道路交通工程大型项目或二个以上中型项目的技术改造工程。
  6、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长度超过一百公里的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机电工程,或二条长度在五十公里以下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或机电设备的配置、调度与维修。
  7、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相当于C级及其以上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整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8、独立完成过二项以上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解决过二个以上汽车运输生产或工程施工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9、参加过大型公路工程项目综合机械化施工工作的组织实施。
  10、参加完成过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二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并完成本岗位的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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