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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条件

职称评审常见问题解答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流程
(1)查找个人档案所在主管(托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在档案所在地进行职称申报,签订了就业合同的,如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辖权,档案由用人单位保管,没有人事管辖权的,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托管。未就业毕业生与其他人员的档案则由原籍地人才市场托管保存。
(2)到档案所在的主管(托管)单位进行咨询。在明确个人档案所在位置后,个人或单位统一到档案所在的主管(托管)单位进行咨询。询问职称评审标准、时间以及应准备的相关材料内容,领取评审资料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等相关材料。如有疑问,可拨打专项服务电话咨询。
(3)明确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报条件及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学习申报专业系列的相关申报条件,以免出现不符合申报标准而盲目申报的情况。具体申报标准条件可登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武汉(专技)人才考评网(http://www.whrckp.com)、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武汉人才网(http://w ww.job98.com/)等网站进行查询。
(4)申报人员准备个人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手工填写)
 学历证书(A4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外语考试合格证
 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任职资格通知和聘书
 继续教育证明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五年)
 综合考评一览表(20份,纸张规格为A3)
学术论文、著作
业务工作总结
有关获奖及成果证书
其他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往年参加测试合格、未过期)
破格人员破格评议推荐表(破格人员需要)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送审个人材料。申报材料准备完成之后,在每年的6-7月份,由用人单位将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材料统一送至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审核,并确认受理。
(6)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组织评审。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在每年的8月份将职称申报材料及上报数据集中报送至市评审中心。在9月份组织开展破格或专业不对口人员测试(准考证届时将发放至各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10-12月份组织参评,评审结果将由武汉(专技)人才考评网(http://www.whrckp.com)、武汉人才网(http://www.job98.com/)及时对外公示,(通过人员可在公示期结束后向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咨询职称证书办理进度,如证书已制作完成,可携带身份证及1寸登记照一张到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领取职称证书(如需代领请附带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评审结束后,个人评审申报材料退还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由其归还给申报单位或个人。
 
2、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哪些方式获得职称
(1)常规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提交评审材料,由市职改办、市评审中心组织开展评定,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时间为每年的6月份开始,每年一次,具体流程可参考问题解答的第一问。
(2)考核认定。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达到相关的工作年限后,可向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提出初次职称认定申请,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
(3)专场评审。为促进武汉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提高本地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由市职改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组织召开的评审会议。着力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如资质升级时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需求等,评审时间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而定,不受评审周期时间限制,评审标准和流程参照常规评审。
(4)特殊人才特殊评审。为了营造更好的人才环境,武汉市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办法,建立特殊申报程序,实行特别评审,建立了一条评价特殊人才的快捷、方便、高效的“绿色通道”。特殊人才主要是指处于核心生产力的人群,如重点企业中的高级研发、管理人才等;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重点工程、重点学科急需的专门人才;引进的外省市、海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等等。具体申报条件见本手册的《关于开展特殊人才特殊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高级经济师特殊评审的试行意见》。
(5)全国统一考试。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关的任职资格。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部分)、计算机软件、翻译等专业。
 
3、关于破格评审的要求
(1)破格评审范围。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专业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但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正常晋升规定的相应年限最多提前1年。
(2)基本条件。除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还需参加由市评审中心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者成绩三年有效。(因参加援外、援藏、援疆工作而不能参加测试的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档案主管(托管)单位职称部门审核后,报市职改办批准,可免于测试。)
(3)任职以来科研、学术方面的业绩与成果量化条件。
 
4、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的专业
交通运输、农业技术、档案、图书资料、工艺美术、建材、律师、公证、文博、建筑装饰等专业的中、初级职务实行测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确定任职资格。
 
5、职称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要求及免试条件
    
湖北省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有外语(古汉语、少数民族语)要求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均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应合格。
外语免试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外语可予免试:
(1)在乡镇(含乡镇)以下工作,年满50周岁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地址在乡镇的省、市(厅)、县(市)所属单位工作三年以内的人员),可予免试外语。
(2)年满55周岁申报副高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申报正高的人员年满55周岁,且晋升副高时外语考试合格的,可予免试外语。
(3)参加外语考试合格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转换系列,在申报评审同级职务资格时,可予免试外语。
(4)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中(I)级者,可以免试晋升中级职务的外语考试。通过BFT高(A)级者,可以免试晋升高级职务的外语考试。
(5)取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副高级职务,取得学士学位申报中级职务,均可免试外语。
(6)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博士后人员,可以免试外语。
免试人员必须填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免试审批表》,报市职改办审核。
计算机
凡湖北省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均要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成绩应合格。
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条件,属武汉市评审的对象,暂按下列条件掌握。湖北省有新规定后从其规定。
(1)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合格;
(3)现在郊区街道(不含区政府所在地的街道)与乡镇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年满50周岁。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免试。
 
6、职称英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有效期的问题
根据湖北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精神,2004年4月16日以前取得的全国或原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不再有效(此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属政策性降分,并明确为当年有效的,过期无效。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也不再作为晋升中、高级职务免试职称外语的依据。
 
7、外省调入和军转专业技术人员如何认定职称?
(1)经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2)经外地各级职改部门认定初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其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由区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核;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由市职改办审核,审核后均在本人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上盖章确认。
(3)经外地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由区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发文确认。
(4)经中央各部、委、办(含部属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主专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调进我市试用一年后,由市职改办审核发文确认。非上述部门和省市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试用后送本市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重新评审,确认其任职资格的,由市职改办下达任职资格通知。在晋升时,原取得任职资格时间一并认可。
(5)对开考系列(专业),在考前经外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由市职改办根据试行条例和有关政策统一审核发文确认。
(6)跨系列(或变更专业)调动任职的人员,不得按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套转,应在一年试用考察基础上,按新的系列标准经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军队转业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均由市职改办审核发文确认。
 
8、职后学历与取得职后学历人员的申报问题
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出示的学历,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全日制大、中专院校颁发的毕业(学位)证书,各类成人教育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学历(教育)证明。
职后取得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既要求达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又要求达到相应的任职年限。其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其任职年限分段计算,取得规定学历后的任职年限应达到相应规定。已具备规定学历后又取得更高层次学历(学位)的人员,可依自己的实际情况,任选一种规定学历申报。
 
9、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如何计算?
湖北省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关于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要求,是指实足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起止时间:从本人实际从事该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算起,至申报的当年年底。任职年限的起止时间:从取得任职资格后,首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至申报的当年年底。中断专业技术工作或解聘专业技术职务时间应按规定扣除。
 
10、年度考核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后,每年度应按规定参加履约考核。履约考核等次以《履约考核表》的记载为依据,晋升时应提供近五年的《履约考核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应按规定运用考核结果:
(1)正常晋升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应为合格以上。
(2)破格晋升人员近二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优秀;任职期内获得区(指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局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与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荣誉称号可按“优秀”等次对待。
(3)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年度考核连续二年“基本合格”。
 
11、个人业绩应如何判断
(1)武汉市市级各类科技(专业)奖项;武汉市重点攻关项目、重点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技术推广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武汉市学术(专业)刊物;武汉市学术活动可参照省级相应项目。武汉市各委、办、局颁发的各类科技(专业)奖项,可参照省级部门相应奖项。
(2)各类奖项,以获奖证书为依据区分主要贡献者和贡献者。有等次的奖项,其主要贡献者是指:获国家级奖的,以获奖证书所列名单为准;获部、省级奖的,一等奖取前7名,二等奖取前5名,三等奖取前3名;获市级奖的,一等奖取前5名,二等奖取前3名,三等奖取前2名。其他名次为贡献者。
无等次的奖项,如集体奖、项目奖等,其主要贡献者,依据该奖项原始申报材料所列名单确定。
(3)著作(论文)的主要贡献者为署名作者;编著的主要贡献者为主编、副主编。市科协、社科联评选的优秀论文,参照原发表刊物(学术活动)的层次适当优先掌握。
(4)反映经济效益方面业绩,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财务证明或审计、会计事务所的审验报告。
 
12、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中级“直通车”政策
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通道。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尚未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比照企事业单位中同等学历、工作年限人员,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武汉市职改办二○一一年职称工作要点
全日制博士毕业后一直在非公有制单位工作满三年、尚未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除中、初级实行国家统考的系列(专业)外,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武汉市职改办二○一四年职称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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