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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条件

工程类及其他类别申报职称材料区别

A类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1.职称评审推荐表 须填写完整,不能有空白栏,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推荐意见字数不低于150字
2.业务自传 3000字以内,不低于1500字
3.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填写《外语(古汉语)免试申请表》,说明免试理由,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填写《计算机免试申请表》,说明免试理由,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合格证 艺术专业人员须提供注明成绩的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合格证
6.职称证书复印件 须印清职称取得时间(老版证书职称取得时间在第二页)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8.获奖证书复印件 须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9.破格晋升申请表 申请破格晋升的人员须填写《破格晋升申请表》,须注明破格理由,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 须加盖推荐人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注:1.职称评审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一律用A4纸,所有材料均须打印。
2.装订成册,首页为目录清单。
B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文化部系统申报人员一式2份,外系统申报人员一式3份。不得复印
2.论著、论文 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的专著(不超过3部),发表论文(不超过5篇)。若报送复印件,须将封面、版权页、目录及相关内容一并复印
3.技术报告 能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学术水平的技术报告、选题报告、工作总结、验收报告、工程图纸等有关材料,应有两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
4.音像资料、美术作品 从事表演专业人员须提交本人的音像资料、剧照等。从事美术创作、舞美设计、舞美技术、摄影摄像等,须附作品及反映创作和技术水平的图象资料
注:1.委托文化部代评高级职称的,须由省部级人事或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参评条件和材料准备按我部要求执行
    2.报送材料一律不予清退,参评人员请自留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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