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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介绍

高级工程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政治条件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学历、资历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 5年以上。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
  外语、计算机考核合格。
   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建筑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作为专业负责人承担过五项二级以上工程。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监理、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相当一、二级工程二项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参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2、主持完成过二项一级建筑工程或二项复杂结构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 监理、安装等工作。
   (三)从事岩石工程测试、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二项一级或四项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四)从事城市给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计、监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两个大型工程项目中负责子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
   2、独立主持过两个中型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
  (五)从事建筑给排水设计、监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在大型二项或中型三项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材料项目中,担任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六)从事供热、采暖、制冷等设计、监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作为主要完成人负责完成过两项以上大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供热、通风和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
  (七)从事区域、城市、村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或主持编制过综合性市域(地级)以上区域规划设计、五十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总体规划 设计、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区规划 设计;
   2、组织和主持过二十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 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规划两项以上,或编制过中小城市总体规划 或县域规划、县城规划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 设计。
  (八)从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规划、设计、监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高等级公路累计40KM以上,或低等级公路100KM以上建设项目的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负责人参加中型以上桥梁工程的设计、监理的全过程;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二十万人口以上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或交通工程设计二项以上。
  (九)从事城市燃气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以下条件:
  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一项大型或二项中型城市燃气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为主编制了主要设计、施工文件。
  (十)担任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和评价、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编制和审查、投资指标和工程概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制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条件以下条件: 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负责人承担过相当一、二级工程三项以上,或相当于三级工程五项以上的工程项目的造价的管理,任务完成较好。
  (十一)从事建筑电气设计、监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条件以下条件:
  作为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过二项以上一级工程或一项一级工程或二项以上二级工程。
   五、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二)省(部)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设计、标准、软件、优秀工程)一、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优秀勘察、优秀工程)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三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完成重大工程项目二项或中型项目三项以上,质量达到省优水平的主要技术贡献者;
  (四)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制订国家、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经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批准通过。
   六、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
  (四)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注:以上资料由湖北考试院人事处提供,其中条款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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