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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

开展2014年度全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申报

鄂职改办函[2014]139号
 
省工艺美术高评办:
你办《关于报送2014年度全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鄂工美高评办函[201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印发《关于报送2014年度全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附后),并按此《通知》组织全省2014年度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
 
 
 
关于报送2014年度全省工艺美术系列
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4〕77号)的要求,现将做好2014年度全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根据《湖北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00〕20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全省工艺美术系列(高、中级)专业的申报对象为:从事雕塑、纺织、工艺制品、实用美术、纺织品品种设计、服装设计、工艺雕塑类、工艺美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教学与研究、包装装潢、环境艺术(室内外设计等)、织染工艺、织绣、剪纸、动漫设计、广告创意及其他各个工艺美术门类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按规定逐级申报。
(二)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按规定由用人单位推荐,经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逐级申报。
(三)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四)中央在鄂单位人员,必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人事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职改办同意后向高评委会发出接受函,方可参加职称评审。
(五)已退休人员不参加申报评审。当年退休人员允许申报,如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资格。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
(一)申报材料具体内容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交由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湖北省2014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2、中央在鄂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职改办同意后向高评办发出接受函。
3、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单位公示证明》(注:《单位公示证明》需要明确公示《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各1份。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表格首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本人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递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供办证用。
5、《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0份。表格用A3纸打印,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盖章。根据省职改办要求,全省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统一使用2014年版“职称信息申报系统”。表格下载路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专题专栏—职称评定—表格下载—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2014年。
6、本人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7、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原件审核后退回)。如有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经单位及当地职改(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
8、属特殊情况需破格申报、转评晋升人员,经单位及职改(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原件。
9、2012、2013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本人近两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公章。
10、任现职以来相关业绩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原件审核后退回)
11、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和学识水平的公开发表论文、著作和其他科研成果、业绩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需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封底,著作还需复印编委名单,原件审核后退回)
12、个人业务总结1份。
(二)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除上述4、5《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不装订,直接放档案袋内,其余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两册装袋。凡零乱无序的评审材料提交时不予以受理。
1、第一册:材料1、2、3、6、7、8、9。
2、第二册:材料10、11、12。
三、报送材料的相关要求
(一)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对其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如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员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对相关的学历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任现职以来各类获奖证书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等的原件,经各市、州职改办、省直各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相应的复印件上逐一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省高评办原则上不再审原件。
(三)各市、州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材料及电子数据,统一由市、州职改部门审核造册集中上报;省直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由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造册集中报送。
四、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1、报送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9月1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社保大楼1501室)。
3、联 系 人:王  晶
联系电话:87232951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用高级300元、中级150元;水平测试费用高级100元、中级50元,测试与评审相结合,报送材料时相关费用一并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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