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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

2014年度路桥港行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4]172号
 
省交通厅职改办:
你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路桥港航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收悉。经研究,同意印发《关于开展2014年度路桥港航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后),并按此《通知》组织2014年度路桥港行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5日
                             
 
 
关于开展2014年度路桥港航专业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交通运输局(委),省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湖北省路桥港航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范围和对象
申报路桥港航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2014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组织)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路桥港航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按照《湖北省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163号文)执行。
三、申报程序说明
1、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专业技术人员经本单位推荐,通过所在地人社局(职改办)申报。
2、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本单位推荐,通过主管部门人事机构(职改办)申报。
3、省直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由用人单位推荐,通过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才交流机构申报。
四、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情况说明
按省职改办规定执行。
五、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省职改办的有关要求,各地、各单位应统一使用“职称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必须提供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数据。申报材料应按以下规定装袋:
1、评审材料目录1份;
2、省职改办核发的“评审单”原件1份(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3、个人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彩色免冠照片一张(2寸)注明姓名、单位,以备今后办证用;
4、单位公示证明原件1份;
5、《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附电子版);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一式2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首页须贴申报人照片,复印件无效;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A3幅面)一式15份(盖章);
8、破格申报人员须提供《破格审批表》原件1份;
9、2012、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原件送审),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10、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省直单位原件送审),或免试审批表原件1份; 
1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省直单位原件送审);
1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1份(省直单位原件送审);
13、转评人员须提供《转评审批表》原件1份;
14、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有关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送审);任职以来发表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原件送审);
15、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左右)。
分类装订要求: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的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免试表、破格表、转评表原件;一览表的原件。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袋。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请使用省职改办统一规定的表格,填写及盖章完整,装订规范,如材料零乱无序则不予受理。要认真核实申报材料,保证内容真实,应按要求在单位公示7天后上报,如在审查中发现报送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立即退回并上报省职改办。
2、申报人员档案袋正面须注明姓名、单位。评审结束后,只退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它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人员自留原件。
(四)受理材料时间和联系方式
受理材料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湖北省公路学会(建设大道384号)
联系电话:027——83461966 荣丽、庞设华、杨斌
(五)评审费用
按照省财政厅、省人社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中、初级职务评审费标准分别为每人300元、150元、60元,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次交清。
 
                           
201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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