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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

关于2013年度事业单位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有关事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上报2013年度我省事业单位人员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度调控事业单位人员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确保201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现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适度调控事业单位人员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数量,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吸引优秀人才,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营造宽松的人才评价环境。

    二、调控范围

    调控范围限于我市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在市单位、企业、非国有经济组织和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在此调控范围内。

    三、调控的基本原则

    1、晋升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各地、各单位按行业指导意见设岗后的空缺岗位数。

    2、晋升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各地、各单位2012年度申报数。

    3、对现有职称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应严格控制申报晋升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市职改办批准,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

    4、申报晋升指标向县市及基层一线倾斜,鼓励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5、对县市区申报控制数,市职改办只控制申报总量,由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按照市职改办下达的申报控制数分解到所属部门,鉴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基数较大,分解到乡镇的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指标总数的50%。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和市直有关单位,向市职改办报送《关于2013年度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的报告》,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情况,包括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取得正高、副高、中级职称人数,现聘用在岗正高、副高、中级人数,2012年申报正高、副高、中级职称人数;二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设岗情况,包括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数,正高、副高、中级岗位设置数,并附上市人社部门首次设岗批文复印件;三是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包括拟申报人员中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情况,业绩突出优秀人才情况,正高、副高、中级人员当年退休、调出等减员情况。有此类情况的需附上有关人员花名册;四是2013年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人数,包括符合申报条件的正高、副高、中级人数,单位拟同意晋升正高、副高、中级评审申报人数。

    2、请各地、各单位按此通知要求,如实填报相关资料,于3月8日前将《关于2013年度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控制数的报告》及附件(纸质和电子稿)报送市职改办,相关表格可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bwzweb/html/home/index.shtml)。市职改办按程序审核后在省职改办下达给我市高级(中级由市职改办确定)申报控制职数内分解下达各县市区、市直各事业单位。对不按时申报的,市职改办将视其无申报人员,不予分解评审控制数。申报控制数一经核定,原则上不予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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