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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湖北省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标准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我省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和省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合格标准均为50分。考试成绩在申报晋升本级别职称时有效。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及时通知本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成绩通知书。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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