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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同意开展2012年度全省播音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

鄂职改办函[2012]106号

 

省播音专业高评办:

你办《关于申请审核组织开展2012年度播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发出《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省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附后),并按此《通知》组织2012年度全省播音专业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省播音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广播电视局(台)、人社局(职改办),省广播电视总台,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34号)精神,结合当前职称工作实际,经湖北省播音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职改办同意,全省播音专业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2012年在岗并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的从事播音、节目主持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均可参加此次评审。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符合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为规范评审程序,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评委会设置、清理的有关规定,除已成立播音专业中、初级评委会的市州外,全省播音专业各等级专业技术职务统一报省播音专业评委会评审。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2012年湖北省播音专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继续执行省职改办《湖北省播音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鄂职改办【2000】194号)精神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有关文件可在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www.hbrtv.gov.cn)查询)。

播音专业破格晋升高级职务,由各市州、省直单位集中到省职改办办理审批手续。播音专业高级转评和中级破格、中级转评由所在市州、省直单位、大型企事业单位职改办审批。

三、申报材料的种类

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应使用新版“湖北省职称改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系统程序(有单位版和个人版两种)和申报材料中所需的各种表格可在湖北省广播电视局网站(www.hbrtv.gov.cn)、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hrss.gov.cn)下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由单位汇总提供;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版)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一式11份。(可由“湖北省职称改革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版)”自动生成导出,申报电子版照片必须按规定格式嵌入到“湖北省职称改革信息管理系统(个人版)”中)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一式2份;申报中、初级1份。评审表首页必须贴申报人照片,复印件无效。(到当地人事职改部门购买)

5、最近两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各1份。

6、本人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现任专业职务资格证书、聘书、外语、计算机考试以及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各市州、省直单位职改办审批并盖章,或经审批的免试审批表原件(中级以上);播音专业人员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7、职称申报材料单位公示证明。

8、《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9、破格申报高级职务人员需提供经省职改办审批的《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原件1份。

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的,须提供转评申报表。

10、业务工作总结1份(打印件);任现职以来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11、能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学术论文、著作原件(发表的附封面和版权页、目录;交流的附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12、提供本人播音作品刻录光碟(通用格式)1张(盒),内容为长度在10分钟以内的新闻、专题节目各1组。

四、报送材料的要求

1、评审材料原则上集中报送,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个人报送。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在单位公示七天以上,单位提供公示证明。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业绩成果等要严格把关,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复印件需经有关部门审验盖章。凡在审查中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已交付的评审费按规定不予退还。

2、上述第二条中的6——11项材料要按顺序写目录、编号并装订。其它项材料不要装订成册。同时报送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

3、所申报材料所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用A3规格的纸张外,其他一律用A4纸幅面报送。(与本通知样式相同)

五、受理材料和评审时间

我办受理材料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武昌紫金村特1号省广电局职改办(省彩电中心大楼1407室)联系电话:027——87845490

六、评审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高、中、初级职务评审费标准分别为每人300元、150元、80元,评审费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次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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