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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孝南职改办文[2012]01号

 

各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34号)精神,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会议精神,以服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线,以提高评审质量为核心,以创新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和规范评审程序为重点,切实加强统一管理,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更好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服务,促进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评审范围和对象
   具备相应申报资格条件的下列专业技术人员:
  (一)我区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2年度在岗的专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上述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资格,只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标志。不与工资福利社保等待遇挂钩。
   三、申报途径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关系人员,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不允许通过民营企业、人事代理机构或其他单位申报;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原则上由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A.统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为规范材料申报工作,请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附后)要求,将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经单位核实、使用新版《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
   2.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持有区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
   3.个人和用人单位分别签字、盖章的《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公示证明一式2份,1份进评审材料,1份由用人单位留存。没有提交承诺书和公示证明的不受理申报材料。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一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打印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份数按各专业通知要求)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由主管部门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免试审批表直接提供原件。
   8.2010、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等。
   11.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B.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交用人单位引进、调入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4.申报高校教师、中专教师、技校教师、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的人员提交近1学期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C.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其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行申报。
   D.其他有关要求
   1.今年使用新版“湖北省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申报(软件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报送材料时必须同时报送软件生成电子数据,未报电子数据者,不予受理。
   2.各相关单位要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继续教育合格证的原件要认真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在申报审查或评审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人的评审资格,并按照规定对申报人和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3.评审材料的整理要规范化。各类表格要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统一样式,逐栏填报,做到报送材料齐全、内容翔实,符合规定程序和手续。
   4.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申报职称时,如有破格、转评、外语计算机免试。委托评审等情况的,按照《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2】12号)规定的程序,报省市州职改办审批。
    四、材料受理
    受理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的时间:市评高、中级为2012年8月1日至9月30日。省评高级材料以各高评会通知时间为准。我区各级各类申报材料一律在2012年9月10日前报送到区职称评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程序:个人申请、填写材料→单位审核盖章→主管部门复核、盖章→报送区职称评审中心。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孝南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职称评审           通知                      
抄报(送)单位:市职称科                             
孝感市孝南区职改办           2012年8月1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1. 评审材料目录
2. 省市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3.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4. 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5. 学历证书复印件
6.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7. 外语、计算机、水平测合格证、继续教育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
(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8.《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 》原件一份(其他装袋)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0.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
11.其他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12.2010、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13.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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