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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动态

2011年度湖北省职称评审工作要点

  鄂职改办[2011]18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大型企事业单位:

  2011年全省职称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全省人才工作、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以提高评审质量为核心,以规范评审程序为重点,以加强统一管理为抓手,以创新评价机制为动力,在改革、创新、规范、服务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职称服务水平。

  1、加强评审组织建设。更新建立高级评委会专家库,提高专家候选人的广泛性、权威性、公正性和代表性,实行评委专家动态管理。建立高级评委会及办公室定期考核评估、中级评委会备案管理长效机制。对全省中级评委会进行集中清理备案。

  2、拓宽评价领域。研究制定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试行办法,探索开展非公有制企业高级经济师考核认定工作,进一步打破人才身份、学历、资历和所有制限制,拓宽职称评价的服务领域,畅通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渠道。研究制定倾斜政策,鼓励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军队转业人员到企业、事业单位等一线去创新创业。探索公务员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有效衔接,适度控制评审数量,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导向作用。

  3、改进评价方式。研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特殊评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特殊评审的对象范围、申报条件、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以高校教师水平能力测试为突破口,分类改进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提高水平能力测试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总结推广省卫生、经济、农业、会计高级评委会和宜昌市量化评审试点工作经验,扩大量化评审范围,不断创新和丰富职称评价方式。

  4、修订完善评价标准。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启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修订工作,逐步修订完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提高职称评审的科学化水平。

  5、加强职称统一协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统一管理,确保职称政策统一、评价标准统一、工作程序统一,维护职称政策的严肃性。指导协调各高评委会及办公室认真做好2011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工作程序、工作时间和通过率等规定。围绕职称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组织专题调查研究,研究探索解决的办法和途径。

  6、强化考试监督指导。调整更新职称考试监督巡视员库,加强对职称考试监督巡视员的选拔、培训和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监督巡视人员队伍素质,切实端正考风考纪。加强对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和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监督,指导各职称考试评价机构做好试卷传递、保管等环节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考场管理、阅卷登分、成绩复核上报等各个工作环节的规章制度,确保职称考试安全和结果的公平公正。

  7、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组织开发“职称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行职称申报和结果查询的自动化、网络化,进一步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单位,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今年完成整个系统的开发;完成历年高级评审结果数据信息的收集录入;实现近5年高级评审结果1233信息台查询;实现当年评审结果的自动办证;进行信息化建设试点;启动2000—2010年职称文件汇编白皮书编纂工作。

  8、打造阳光职称。研究制定加强我省职称诚信建设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个人申报诚信承诺、单位推荐公示、评委会受理审核、评审结果公示、政务公开、职(执)业资格考试巡视、职称信访接待、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工作纪律,加大违纪违规处罚力度,维护职称政策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杜绝职称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打造阳光职称。认真做好职称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加强自身建设。组织人事职改干部业务培训班,牢固树立为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的思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职称工作整体水平。坚持和完善“一站式”服务、高评委会办公室集中受理申报材料、上门预审等制度,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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