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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动态

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认定和中高级代理申报服务

法律依据

《关于组建湖北省人才中心的通知》(鄂人党〔2006〕32号)

								
	
服务对象

人事档案在省人才中心存放的以下流动人员:(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2)与用人单位中止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和自费出国留学人员;(4)外国企业驻本省代表机构、外省驻本省办事机构、非国有控股的股份企业等单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律师、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6)国有企事业单位见习期内的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7)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新进人员和通过人才市场招聘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申报材料

(一)初级职称: 1、工作单位审核盖章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湖北人才网下载并双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审原件); 3、2月后,携带2张1寸登记照、身份证、缴费发票领证。 (二)中高级职称: 按省职改办和各评委会规定办理。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1、初级职称每月1-20日申报,21-30日评审。评审通过后半年内请务必前来领证,过期不予保留。 2、中高级职称按省职改办规定的时间办理。

	
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94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规〔2011〕100号)的规定:1、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00元,申报费100元;2、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申报费50元;3、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80元,申报费30元。

								
		
服务单位

湖北省人才中心人事代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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