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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动态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确认

法律依据

1、人事部《关于重新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职发〔1991〕8号)第十二条:“评审结果必须由人事(职改)部门批准”。 2、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第十九条:“评委会评审结果由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1、评审工作报告; 2、评委表决记录; 3、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 4、评审结果公示证明。

									
办理流程

1、申报; 2、审核; 3、审批。



									
办理时限

1、法定期限:无法定期限; 2、承诺期限:年度办理。

									
服务对象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

		
服务单位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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