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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惠及台湾同胞新政:台胞可在内地评审职称

与台湾一水相连的福建福州市,又出台了惠及台湾同胞的新政策,在福州工作的台胞从今年起可评职称。

  记者从福州市公务员局了解到,根据《在榕台湾地区居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办法(试行)》,在福州市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从事工程、经济、卫生、农业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且未达到大陆法定退休年龄的台湾地区居民都可以申报。

  台胞申报要提供所在单位委托评审函、经过台湾方面公证机关认证的台湾地区资格证书、申报材料真实性的个人书面承诺书等7份材料;台胞在申报后,还要经过资格审核、答辩考核、投票表决、公示确认等程序,才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颁发福建全省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根据规定,在福州工作台胞的职称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暂不作要求。

  早在2008年,福建就宣布率先开展对在闽的台湾地区居民工程、经济、农业、卫生等四个专业的职称评审,福建也是目前大陆开展台湾地区居民职称评审试点的唯一省份,探索建立了适合在闽工作、创业的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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