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评审动态 > 信息内容

评审动态

广东省职称评审条件及办理流程

 
 
中级职称评审、初级职称评审办理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1、中专相关专业毕业13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八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
4、全日制硕士学历毕业一年以上
职称外语能力要求
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申报高级资格一般需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A级合格证每年只有一次。 
报考详情请浏览“各地级市专业资格考试信息,查询部门: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 
申报高级资格需取得5个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有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条件要求
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需完成每年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并提交(或取得现资格)起至申报评审当年每年度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论文条件要求
需在刊号为CN、ISSN的专业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含两篇)专业技术论文。
工作总结要求
需撰写工作总结,一般要求不少于1500字。
业绩成果要求
提交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即作品、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或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较高评价和肯定的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等。
设定依据
《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粤人职第四条:
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高级专业技术条件,提交资格条件规定的评审材料,交纳评审费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
申请材料、材料信息
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3、《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
4、《证书、证明材料》
5、《业绩、成果材料》
6、《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
7、《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
9、《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10、身份证
11、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
12、社保凭证
13、业绩证明
填报须知
1.申请: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各“地级市”分厅
注册成功后登陆,根据审批事项申请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电子材料送审。
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个工作日内审核。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核:
1)初审,各联络点业务经办人员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收到受理的材料后,审查材料规范性,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审,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审;
3)省高评委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4.专家评审:评委专家评审并作出评审结论。
5.评后公示: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
6.资格核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
7.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自取方式领取《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
注册成功后登陆,根据审批事项申请要求,填写表格,上传电子材料送审。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5个工作日内审核。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核:
1)初审,各联络点业务经办人员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收到受理的材料后,审查材料规范性,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审,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审;
3)省高评委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4.专家评审:评委专家评审并作出评审结论。
5.评后公示: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
6.资格核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
7.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自取方式领取《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各职称服务联络点递交评审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现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核:
1)初审,各联络点业务经办人员收到登记管理机关接收到受理的材料后,审查材料规范性,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复审,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审;
3)省高评委日常工作部门审核。
4.专家评审:评委专家评审并作出评审结论。
5.评后公示: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
6.资格核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评审结果进行核准。
7.领取结果:申请人通过自取方式领取《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
职称申办条件:
1.助理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破格申报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破格申报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需要资料:
1、蓝底电子版证件照(2寸)一份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3、工作证明(加盖公章)(没有可以不提供)
4、毕业证复印件或者扫描件
5、机构填写职称申请表和评审表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本站专业代理合法委托申报服务!详细咨询电话:027-5111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