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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动态

委托代理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工作流程

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个体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委托我中心代理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各类职称系列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均可委托我中心代理其职称的初聘或晋升工作.
国家规定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确认职称的专业职务系列,均可由本人自行报考。   
1.填报《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级别不同选用一种);
2.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4.任期考核表;
5.申报中、高级者要有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资格证书及聘书;
7.继续教育证书(需完成规定的学时);
8.申报初级者提供专业工作总结报告一份;申报中、高级者各提供专业性论文(著)二篇和三篇;
9.其他能力反映本人业绩、水平的材料。       
1.职称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职称评审表并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按照要求将材料分册装订,最后装袋送省人才中心;
2.我中心将材料送省职称办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材料送相关的评审委员会评审;
3.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高级报省职称办、中级报省职称办审核,批准后公布评审结果;
4.我中心为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办理资格证书、聘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5.评审表由我中心存入本人档案,评审结果录入电脑储存,其他材料退还本人。
初级职称申报
条件:
  1、档案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且已交齐各项费用。
  2、凡国家教委认可的学历。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其中一项均可向湖北省人才中心申报。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申报要求:
  1、从网上下载《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壹份)填好后在“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栏由单位签字并盖章。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
  3、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申报时间:每月的1日—20日为申报时间(节假日、双休日不上班)。

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需在每年度8月份将评审材料报送到省人才中心进行审核,9月中旬开始由省人才中心将评审材料报送到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由各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正式评审。根据省人事职改部门的安排和要求,各代理单位或个人务必将评审材料在9月底之前报送到省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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