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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动态

安徽省开展2012年度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工作,为广大代理人员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组建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批复》(皖人社秘[2012]309号)文件精神,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度工程师(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委托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工程类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和相关规定

按照原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皖人发[2006]39号)文件规定,参加2012年度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人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一)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二)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2、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能力条件

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生产、建设中的技术问题,有参与较大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与课题研究的能力。

(四)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或2项本单位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有1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50万元以上利税。

3、解决生产建设和技术应用过程中的问题,经同行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对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有较明显的效果。

(五)论文著作条件

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以上。

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能力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二)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破格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填写《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附件3),并需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申报者的专业水平与实践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来不在工程系列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由于工作变动转到工程系列的人员,申报时须填写《转系列申报人员审批表》(附件4)。

三、申报材料

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以下材料,申报材料样表从省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破格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字样。评审表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交同底板彩色照片1张。

2、《申报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用人单位审验盖章)。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打印并经单位审验盖章)1份。

5、任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以最近4年为主)以来的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用人单位审验盖章),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项目(成果)有关鉴定材料。

6、论文、著作及其它与申报有关的材料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

申报材料填写要内容真实,文字简练。论文、论著须注明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时间。业绩及获奖情况,要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级别;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须注明本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工作学习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学历变动情况,分阶段填写。

申报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申报承诺书》,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资格,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由代理人员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上报,并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5),excel格式录入,用A3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报送材料时间:10月8日—11月9日(工作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材料地点: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A区,省人才服务中心三楼人事代理部。联系电话:0551-2998288。


五、收费标准

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按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60元。破格面试每人加收100元考试答辩费。

未尽事宜由省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申报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3、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

4、转系列申报人员审批表

5、申报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6、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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