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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证明材料
1.工作量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填写《工作量统计表》,认定并加盖公章。
2.工作业绩:从《个人代表性业绩材料类型》中选择5项,每项3份(数量不足则以实际情况提交)代表本人最高水平的工作业绩材料,填写《高级职称代表性工作业绩鉴定表》,并附所列项目各份原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带教情况:统计带教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见习生、住培医师、转岗培训人员数量、开展院内外专题讲座、申报继续医学教育课程数量,填写《教学任务情况一览表》,选取部分授课PPT、图片等材料附表格之后。由用人单位科教管理部门核实后加盖单位公章。
4.病案资料:申报临床、口腔、中医类医师专业的医师,需选择50例能够代表个人诊治疑难病例、主持危重病人抢救、主持查房、主持病例讨论等专业能力的病例,填写《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主持)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经用人单位所在科室、病案管理部门和医务部门审核后签字或盖章。
5.专题报告:申报公共卫生医师、药师、技师、护理等专业的医务人员,提交本人近3年内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或运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5份(每份报告2000字以上),并附原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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