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评审动态 > 信息内容

评审动态

关于报送2015年度职称改革工作总结和2016年申报控制数的通知

鄂职改办函﹝2016﹞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各专业高评办、中评办和相关事业单位:
为全面总结2015年度全省职称改革工作,科学谋划2016年改革任务,请各市州职改办、省直相关单位报送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申报控制数。
一、2015年工作总结和相关数据
请各市州职改办和省直各专业高评办、中评办,报送去年工作总结和评审、认定中初级职称数据,工作总结要求重点突出,条目清晰,简明扼要总结2015年职称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问题和建议等,分别填写《2015年职称评审数据统计表(市州用表)》(附表一)和《2015年职称评审数据统计表(省直用表)》(附表二),上报评审、认定数据情况。
二、2016年申报控制数
请各市州职改办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省直事业单位上报2016年申报控制数(中央在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领域和社会流动代理人员无需上报),报送《关于2016年度申报高级职称申报控制数的报告》,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基本情况;二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三是需要特别说明事项;四是2016年申报控制数;正副高分别统计,不得混用;五是申报控制数分解方案。填写《2016年申报控制数情况统计表》(附表三)。
申报控制数按岗位空缺数上浮20%的比例上限申报,并不得超过2015年的下达数。对现有职称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有关要求
1、规范填报,数据准确。文件样表可在省人社厅官网\ 职称评定\表格下载专栏下载,各填报单位请按填表说明规范填写,切勿自行改变表格样式。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实事求是。
2、按时报送,保质保量。2015年工作总结和评审相关数据,请于1月20日前报送。2016年申报控制数请于1月29日前报送。省职改办对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控制数将进行集中一次性审核下达,不接受县市区、省直二级单位和个人申报。逾期不申报的,将视为无申报需求,年内不再补报。报送材料和表格电子版请传邮箱rstzcc503@163.com。
3、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职改办要认真落实向基层一线倾斜的要求,确保每个乡镇至少要有一个申报职数。
    本站专业代理合法委托申报服务!详细咨询电话:027-5111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