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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动态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及材料要求有哪些?

 
一、申报工程师范围和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年制本科4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或担任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⑴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不一致,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已符合职称申报年限;  ⑵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或取得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  ⑶中专后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⑷企业及乡镇农业事业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具备规定
学历,参加市职称办认可的相关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或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的大专专业证书,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级职称5年以上。 ⑸取得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相应奖项)以上。   破格人员均应对照破格条件填写《晋升专业技术职称面试答辩表》,参加面试。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有独立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的经历,具有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判断、总结和组织协调的能力,并能撰写技术、工程、业务报告。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县(局)级以上工程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管理工作。   
3.参加过一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4.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工艺和生产管理工作。   
5.独立负责生产设备维护和管理工作,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6.完成本产品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被单位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正确。   
7.完成对本单位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   
8.参加过一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9.参加过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生产制造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0.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推广应用有一定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三项以上,并经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1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两项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三)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姑苏杯奖、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或县(局)级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五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2.县(局)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3.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一项中型或两项小型工程项目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4.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两项有一定技术难度的产品、项目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施工、制造、生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一定水平,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完成一项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并转化为生产力,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完成一项技术或工艺革新,提高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7.取得发明专利一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8.提出一项科技建议,为县(局)级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促进作用。   
9.解决设计、生产、施工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10.参加过一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或重点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   
11.负责完成一项生产工艺、流程的改革,对企业生产技术革新起到推动作用,取得较好效果。   
(四)论文要求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本专业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专业总结,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论文。   
2.为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有一定水平的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经专家鉴定)。   
(五)可以申报的专业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7.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讲师、园林设计工程师    
8.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   
二、延迟申报对象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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